案件主要脉络为:
安徽某金属公司与其“员工”产生人事争议。
1、对方向仲裁机构对安徽某金属公司提起仲裁,仲裁裁决公司败诉;
2、安徽某金属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合肥某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公司败诉;
3、安徽某金属公司不服一审法院裁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审理,裁定发回合肥某地法院重新审理;
5、合肥某地法院经过重审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决安徽某金属公司胜诉。
案件历经一年半,本所刘梦楠律师穷尽法律方法、穷尽法律手段,为捍卫公司合法权益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刘梦楠律师严谨专业、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获得客户的积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