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收到安徽省合肥市某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由本所律师代理的股权争议案获得理想结果。
案涉为某大型发电项目股权转让引发的商业争议,主要脉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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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以监事代表诉讼为由向合肥市某人民法院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诉讼,同时提出案件涉嫌经济犯罪,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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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继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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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审理期间,合肥市某经侦大队介入,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案件中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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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及代理律师进行积极防御,公安机关出具撤案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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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裁定案件发回一审法院,交由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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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后,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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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
8 |
原告以股东代表诉讼另案起诉,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法院再次驳回原告起诉; |
9 |
原告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原告胜诉无望下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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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以股东代表诉讼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再次立案诉讼,经过反复拉锯审理后,原告在胜诉无望后撤诉。 |
本所及本所律师付出了巨大的人力、时间和精力,穷尽法律方法,穷尽法律手段,最终为企业实现理想的应诉结果。
哪有岁月静好,多是负重前行!
附某央企总法律顾问对本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