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省司法厅党委印发《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党委部署要求,现将《合肥市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党支部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中共合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合肥市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促进我市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司法部党组、省司法厅党委、市司法局党委部署要求,市律师行业党委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实施党建引领发展“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以下简称“四大工程”)。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所建促发展,统筹推进“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制度机制,稳步实现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工作目标,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更好转化为引领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更好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律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强基工程”
深入查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着力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巩固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为实现党建全统领奠定坚实基础。
1.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总结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0 年6月底前完成)
2.指导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修订完善章程及各类行业规范,落实“党建进章程”工作要求。(2020年6月底前完成)
3.根据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制定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工作分类示范指引,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分层分类指导。(2020年7月底前完成)
4.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市司法局党委《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2020 年6月底前完成)
5.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基础数据库,探索推进党员身份电子认证、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党内统计数据网上填报。(2020年8月前启动)
6.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核查,通过全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律师行政许可同步采集比对,实现“隐形党员”“口袋党员”清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7.健全市律师行业党建指导、驻点调研、信息反馈、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持续推进)
8.落实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市律师行业党委述职,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每年向市司法局党委述职。(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9.完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体系,细化考评标准,优化考评方式,做好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切实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规范工作成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10.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对“党建进章程”,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管理层会议等机制推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领航工程”
加强对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对市律师协会工作的领导,发挥市司法局党委和市律师行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律师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11.制定律师行业党委理论学习计划,广泛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进)
12.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推进)
13.在律师行业组织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对照检视和整改落实。(2020年6月底前完成)
14.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向市司法局党委和省律师行业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持续推进)
15.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律师行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对论坛、年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的管理,完善审批备案制度,有效防范政治风险。(持续推进)
16.组织开展律师行业统战工作调研,加强同市委统战部工作联络。(持续推进)
17.以党建统领律师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对律师行业改革发展规划、制度等的谋划部署。(持续推进)
18.制定《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党建统领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对律师行业改革发展规划、制度等谋划部署。(持续推进)
19.建立健全市律师行业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市律师协会的领导。(2020年8月底前完成)
20.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组织律师全力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调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工作。(持续推进)
21.落实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鼓励律师参与各项公益法律服务,提升“合肥律师52公益行”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 (持续推进)
2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实体化运作,大力培养涉外律师人才。(持续推进)
23.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律师行业党委向市司法局党委和省律师行业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向市律师行业党委及时请示报告工作。(持续推进)
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加大问责力度。(持续推进)
(三)实施“聚力工程”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切实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5.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实习人员管理考核、评优推荐、合伙人晋升等工作中的政治把关作用。(持续推进)
26.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纪律建设,落实司法部《关于做好律师执业惩戒与党纪处分相衔接工作的意见》,做好党内监督执纪工作同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律师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持续推进)
27.加强党建促所建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优化律师事务所治理结构的实际举措。(持续推进)
28.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作用,组建承担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和重大案事件应对处置任务的党员律师团队,拓展事务所业务领域,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发展。(持续推进)
29.组织党员律师为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全力做好法律咨询、普法宣传、辩护代理、纠纷化解等工作。(2020年6月前启动)
30.创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方式,促进党组织活动与律师事务所文化活动、团队建设相结合,及时掌握律师思想工作状况,听取意见诉求,切实担负起基层党组织职责。(持续推进)
31.健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持续推进)
32.开展“两帮一带”活动,组织优秀党员律师与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律师结对,帮思想进步、帮素质提升、带业务发展。(2020 年6月前启动)
33.持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心关爱援藏和“1+1”法援律师、困难律师及其家属。(持续推进)
(四) 实施“先锋工程”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律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先进性,带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34.全面推行党员律师“亮身份、亮承诺”机制,通过深化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动在律师事务所普遍设立党员律师示范岗,鼓励党员律师在日常执业过程中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争当服务标兵,争创服务品牌。(2020年7 月前启动)
35.组织党员律师以依法规范诚信执业为主题带头承诺践诺,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6.开展党员律师参加公益法律服务等活动调研,推动党员律师切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带头履行社会责任。(2020年7 月前完成)
37.推荐、选树一批律师公益服务先进典型特别是党员律师典型,加大表彰宣传力度。(2020年8月前完成)
38.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双向培养工作机制,注重把党员律师培养成律所骨干,把律所骨干培养成党员律师。(持续推进)
39.加强市律师行业党校建设,依托党校平台,每年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 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是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基础,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动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律师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实施“四大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市司法局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要利用新闻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律师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律师参与“四大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投入其中。要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注重发现挖据先进典型,打造特色品牌,营造典型引路、比学敢超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落实,注重工作实效。加强与市委非公工委沟通联系,适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实际困难,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律师行业党委成员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指导,在年度检查考核、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评优评先、选拔推荐等各个环节加强引导。年底党建述职评议时,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将围绕本地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四大工程”情况向市司法局党委述职。每月月底前要将“四大工程”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局律师工作处、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四)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协调发展。实施“四大工程”任务重,时间紧。要突出重点,兼顾其他,正确处理“四大工程”和律师业务发展的关系,将“四大工程”的实施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与加强全市律师队伍教育管理,与培养律师队伍、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弘扬先进文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衔接、彼此促进。
抄送:市委非公工委、市司法局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